为促进数据产品登记,支撑交易活动规范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河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按照《郑州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计划(2023-2025年)》(郑政〔2023〕2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牵头起草了《郑州市关于推进数据产品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一、征集时间
自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4月4日。
二、征集内容
围绕《郑州市关于推进数据产品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内容,提出意见建议。
三、参与方式
1.邮件反馈:发送电子邮件至dfzghc@126.com,请注明主题:《郑州市关于推进数据产品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
2.信函反馈:邮寄信件至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80号郑发大厦7楼714室法规处,邮编:450000。信封上请注明:《郑州市关于推进数据产品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
为方便联系,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所在单位,我们会对参与者的个人信息和建言内容严格保密。我们将认真对待每一条意见建议,欢迎关心和支持郑州市数据产品登记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
附件1:《郑州市关于推进数据产品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附件2:《郑州市关于推进数据产品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起草说明
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