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质档案数字化和资料室改造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  时间:2023-11-17 16:24:53  

为提升档案工作服务效率及服务水平,加强局档案数字化管理水平,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承接2019-2023纸质档案数字化和资料室改造项目,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询价,望符合资质的单位踊跃报名。

一、项目名称 

2019-2023档案数字化和资料室改造项目

二、项目需求

项目主要分两个方面,一是档案整理和数字化,二是资料室改造。

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对文书档案等纸质材料进行整理和数字化加工,约20万面,以实际完成量结算。数字化加工含档案领取、拆装、扫描、图像处理、检审校对、文件存储、著录、修订、备份等,直至档案还原,验收合格。

资料室改造:资料室档案密集架及配套设备安装。

服务期限: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

三、项目采购预算

纸质档案约20万面,资料室约33平米。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货商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货商人出具承诺书,承诺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供应商已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提供加盖公章的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

五、报名材料

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向我局提出承办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三)项目实施方案与预算报价,密封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六、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8日-2023年11月21日

(二)报送地址:郑发大厦715房间。

(三)联系方式:杨先生,67887299。

(四)询价文件报送时间:2023年11月21日17:30前,本次报价为最终报价,逾期视为放弃参加本次询价活动。

报价文件提交时间截止后,由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组织相关人员审核供应商提交材料,对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供应商,按照采购要求确定供应商后于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官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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