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资源申请管理系统三期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  时间:2023-11-27 15:29:08  

为持续推动政务信息资源的高效使用和有效监管,按照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和全省统筹一体化建设的要求,我局拟对政务资源申请管理系统三期项目进行询价,望有意向单位对我方询价给予积极及时回应。
      一、项目名称
      政务资源申请管理系统三期项目
      二、项目需求
    (一)服务内容
      1. 做好一期二期现有功能日常运维的基础上,不影响现有系统使用情况下,对郑州市政务云平台各资源池进行纳管,把分散的各类资源管理起来,同时将政务专有云平台(信创平台)资源进行接入,具备和省平台的对接能力;
      2.结合平台已有数据制定系统分析指标,对僵尸系统、资源闲置等情况进行深度分析,开发政务信息资源总览、效能分析等多维度可视化展示及数据看板功能;
      3.结合各单位资源使用效能情况,开发配额管理功能;
      4.结合全市推广使用中线上运行数据,开发财政审计等监管部门所需报表功能。
      5. 编制《郑州市政务云资源目录编制规范》,形成一套全市政务云资源目录、汇总审核、目录上报、接口对接、数据同步的技术标准规范。
      (二)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及采购单位要求。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四)预算金额:24万元
      三、供应商须知
      意向单位请于2023年11月29日下午17:30前至郑发大厦七楼725房间领取询价函,各单位进行单独报价(该报价包含实施该项工作所产生的所有费用),于2023年11月30日下午17:30前将询价响应函、报价单、资格条件证明文件、项目实施方案、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纸质版密封好提交至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郑发大厦7楼725房间)。
      报价文件提交时间截止后,由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组织相关人员审核供应商提交材料,对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供应商,按照采购要求确定供应商后于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官网公示。
      四、文件要求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货商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同时具备履行合同要求的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CMMI三级认证、DCMM三级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项目人员(至少3人)应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相关认证证书;至少提供一份和本项目相关的软件著作权证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提供加盖公章的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
    (三)项目实施方案及服务承诺。
    (四)询价响应函及报价单(原件,加盖公章)。
    (五)密封文件应包含纸质版原件2套及电子版U盘1个。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郑州市中原西路80号郑发大厦725室
      联系电话:0371-67186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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