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市数据流通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4-01-23 16:03 

为促进数据流通交易,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培育壮大数据要素市场,推进数字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河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牵头起草了《郑州市数据流通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一、征集时间

自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2月23日。

二、征集内容

围绕《郑州市数据流通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内容,提出意见建议。

三、参与方式

1、邮件反馈:发送电子邮件至dfzghc@126.com,请注明主题:《郑州市数据流通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

2.信函反馈:邮寄信件至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80号郑发大厦7楼714室法规处,邮编:450000。信封上请注明:《郑州市数据流通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

为方便联系,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所在单位,我们会对参与者的个人信息和建言内容严格保密。我们将认真对待每一条意见建议,欢迎关心和支持郑州市数据流通交易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

附件1:《郑州市数据流通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起草说明》

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    

2024年1月23日    

关于《郑州市数据流通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郑州市数据流通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3月14日通过局网站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截至3月14日,未收到相关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