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市数据元件开发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4-01-23 16:05 

为了规范数据元件开发应用活动,提高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效率,加快数据流通,释放数据价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河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结合本市实际,牵头起草了《郑州市数据元件开发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一、征集时间

自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2月23日。

二、征集内容

围绕《郑州市数据元件开发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内容,提出意见建议。

三、参与方式

1、邮件反馈:发送电子邮件至dfzghc@126.com,请注明主题:《郑州市数据元件开发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

2、信函反馈:邮寄信件至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80号郑发大厦7楼714室法规处,邮编:450000。信封上请注明:《郑州市数据元件开发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

为方便联系,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所在单位,我们会对参与者的个人信息和建言内容严格保密。我们将认真对待每一条意见建议,欢迎关心和支持郑州市数据元件开发应用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

附件1:《郑州市数据元件开发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附件2:《起草说明》

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    

2024年1月23日    

关于《郑州市数据元件开发应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郑州市数据元件开发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3月14日通过局网站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截至3月14日,未收到相关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

2024年3月15日